各有關學院: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基金委”)《關于做好2020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附件一)以及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要求,為做好我校2020年地方項目申請受理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請申請人查閱《2020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0 《2020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地方合作項目選派辦法》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35《國家公派留學訪問學者類別外語合格條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38,符合申報要求的教師請于2020年4月24日前上報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同時需提交《哈爾濱理工大學教職工赴國外訪學及進修申請表》(附件二)(擬申請教師完成所在學院內部審核簽字同意后直接報到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即可,由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統一完成人事處、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及主管校領導的簽批工作。)
2、省教育廳重點支持雙一流及優勢特色學科,學校將根據我校申報人員情況和省教育廳名額分配情況確認最終名單并通知申請人登陸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進行網上申報(20120年5月1-15日),確認信息無誤后提交,同時打印在線生成的《申請表》以及網報提交的所有附件,一式兩份,平臺網址(www. csc. edu. cn)
3、材料:紙質申請材料原件一套,復印件一套交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學校統一報送黑龍江省教育廳受理,不接受人個人報送。省教育廳將根據錄取率及派出率對各學校下一年名額分配進行適當調整。
二、需注意和強調的幾個問題
1、申報
申請者需按信息平臺提示的說明將應提交材料掃描上傳,請如實上傳附件材料,專家將依據網上申請材料評審。上傳材料為空白頁或內容與要求材料不符,視為申請材料提交不全,無法參加評審。
2、邀請函
申請人須取得外方正式邀請信方可申報本項目,邀請開始留學時間應在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間(留學資格有效期截止時間),邀請函樣式參照國家留學網有關規定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39。
3、《單位推薦意見表》
《單位推薦意見表》是專家評審的重要參考。推選學院應對申請人的資格及綜合素質、工作業績、科研能力、發展潛力、出國留學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進行綜合審核(評審),著重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師德師風/品行學風等嚴格把關,并在《單位推薦意見表》中對上述表現做出評價,對其出國研修工作要提出明確目標要求。單位推薦意見表須加蓋學校公章,申請人上交后由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統一加蓋。
4、錄取
被錄取人員的留學國別、留學院校及留學期限將按照本人申請時填報的內容確定,被錄取人員未經基金委批準而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國家留學基金項目,被錄取人員經基金委批準放棄留學資格者,2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國家留學基金項目。根據有關規定,派出院校必須協助國家留學基金委和省教育廳對違約人員進行賠償處理。
5、外語水平
項目錄取人員的外語水平未達到派出要求的,須自行參加WSK考試或參加教育部指定外語培訓達到合格標準方可辦理派出手續。
6、雙一流推薦名額只適用于被省政府批準列入高水平大學和優勢特色學科建設名單之學科的教學科研人員。
7、學校每年1月和7月兩次統計《國家公派出國留學檔案卡》(附件三)建檔立卡情況,學校匯總后上報省教育廳及國家留學基金委。
聯系人:邵老師,教學主樓E1923,電話:86390084/18745166929
附件一《國家留學基金委關于做好2020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哈爾濱理工大學教職工赴國外訪學及進修申請表》
附件三《國家公派出國留學檔案卡》